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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林远第11章 沉重的抉择

第十一章:沉重的抉择 拐卖团伙残余成员的落网和即将到来的法律审判像是往看似暂时恢复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块巨石激起的波澜远超从前。

村里关于如何处置小北父亲和南南父亲的议论愈发激烈甚至在饭桌上、田间地头争得面红耳赤形成了泾渭分明、难以调和的几种声音。

一种以村里大部分老一辈和部分中年村民为主带着传统的、现实的息事宁人色彩:“主犯都抓到了枪毙几个才好!罪魁祸首伏法就行了。

南南爹嘛……唉说到底也是花了钱的当时村里穷得叮当响娶不上媳妇的光棍汉多了去了谁家不是这么过来的?他也就是个倒霉蛋买了个人还跑了最后人财两空一个人拉扯孩子这么多年也不容易。

再说他也没像别家那样往死里打骂不是?小北爹更冤!明明是那女知青自己愿意跟他的后来为了自个儿的前程跑了还能怪他没本事留住人?现在要是再追究下去两个孩子咋办?谁养?送孤儿院去?那才是真造孽!” 另一种声音则更为年轻化尤其是一些通过节目关注到此事的村外人士、少数受过教育的村民以及一些情绪激动的妇女态度激烈得多:“买卖同罪!花了钱就不是犯罪了?明知是被拐来的、哭哭啼啼不情愿还囚禁起来发生关系这就是强奸!是畜生做的事!必须法律严惩!不然怎么对得起那个被毁了一生的女人?小北爹的情况就算法律上不构成拐卖当时一个上海来的女知青无依无靠他一个本地男人就没点趁人之危的心思?女知青回城名额那么紧张金贵他是不是利用这个拿捏了对方?逼得人家只能舍弃孩子才能脱身?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否则以后还有王法吗?怎么警示后人?” 还有一种声音则是纯粹的pragmatism(务实主义)的担忧:“判了又能怎么样?南南爹要是进去了南南谁管?她那个样子……送孤儿院?那孩子就彻底毁了!小北爹要也是有点什么事(虽然不知道能有什么事)小北和那个快哭瞎了眼的老奶奶日子更难过。

法律是法律但人也得活着啊。

总得给孩子一条活路吧?” 这些尖锐的、充满道德困境的议论不可避免地传到了小北和南南的耳朵里。

南南变得更加封闭她看父亲的眼神充满了恐惧、陌生和一种深深的、无法言说的憎恶仿佛在看一个可怕的、肮脏的陌生人。

小北则陷入了更深的困惑和痛苦漩涡他对父亲的感情原本就稀薄而复杂如今更添了一层沉重的、关乎道德和法律的枷锁压得他喘不过气。

他甚至开始厌恶自己身上流淌的血液。

最终这个极其棘手、牵动多方神经的难题摆在了以林远为首的警方和随后介入的检察院面前。

专案组会议室的灯光常常亮到深夜。

烟雾缭绕中各方意见激烈交锋争辩不休。

“证据链是相对完整的!南XX(南南爹)收买被拐妇女事实清楚!虽然时间久远部分细节取证困难但这类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追诉期很长社会影响恶劣必须提起公诉!否则我们无法向受害者交代也无法体现法律尊严更会助长这种愚昧陋习!”一位年轻的、毕业于政法大学的检察官态度坚决言辞犀利。

“那孩子呢?南南呢?”一位全程参与调查、多次走访南南家的女警忍不住拍案而起她眼圈发红“我上周去那孩子还是缩在炕角不说话不吃饭眼神都是空的!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她现在唯一的依靠哪怕这个依靠本身是有罪的、不堪的但至少是她在世界上唯一熟悉的人!如果这个时候把她父亲抓走送入看守所等待审判你们想过孩子的未来吗?她母亲明确拒绝抚养甚至见面难道真把她送进福利院?那和直接毁了她有什么区别?!法律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总要考虑实际社会效果吧?” “但这就是两码事!法律归法律救助归救助!不能因为孩子可怜就法外开恩这本身就是对法律的践踏!受害者的正义谁来伸张?” “但执行法律能完全不考虑具体情境和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吗?尤其是对南南这样已经遭受巨大创伤的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同样是法律的重要原则!” 讨论多次陷入僵局谁也无法说服谁。

关于小北父亲的情况则更为棘手争议更大。

法律上确实难以认定其构成刑事犯罪。

当年知青与当地青年恋爱、分手、甚至发生关系的情况复杂特殊很难证明存在明确的胁迫或欺诈行为。

女教授本人的证词虽然冷漠自私但也证实了是她自己的选择离开。

道德上的瑕疵和可能存在的利用处境不平等的嫌疑无法用刑法来审判和量刑。

“难道就让他这样逍遥法外毫无责任?”有人不甘心地捶桌子。

“法律讲的是证据不是道德审判和情绪宣泄。

”林远掐灭了手中的烟声音因为连日的疲惫和压力而有些沙哑却依旧保持着沉稳“对于赵XX(小北爹)我们所有的调查都没有发现其涉嫌刑事犯罪的证据。

他的问题更多是道德层面和家庭责任上的严重缺失。

这方面法律……无能为力。

我们能做的最多是批评教育但这需要找到他本人。

”他父亲常年在外行踪不定联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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